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院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根据2020年年9月1日施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院现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如下:
单位 名称 | 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院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12533400G91272525N |
地址 | 迪庆香格里拉县城 康珠大道白塔片区 | 法人代表 及电话 | 姚晓武 13988764998 |
危险废物名称 |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 环保负责人 及电话 | 李文杰 13988731048 |
危险废物类别 | 医疗废物 |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及建筑面积 | 1 33.7m2 |
危险废物代码 | HW01 | 危废产生环节 | 各临床科室诊疗活动 |
危险废物特性 | 感染性 | 危险废物去向 | 委托迪庆州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及备案情况 | 已制定和备案 备案编号:533421-2022-030(L) | ||
污染防治措施 | 1.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2. 专人负责管理,专职部门督查; 3. 分类收集,使用专用防渗漏包装袋、锐器盒密封收集和保存; 4. 包装物、容器有专用标识信息; 5. 所有医废暂存间保存,暂存间选址合理,标识标牌、防护措施齐全有效; 6. 暂存时间不超过48h; 7. 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医废垃圾桶固定时间、路线转运,专用医废垃圾桶使用后及时清洁和消毒; 8. 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统一处置; 9. 规范填写转移联单,每月交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并保存五年以上。 10. 医院感控办不定期检查医废管理情况并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