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藏医院制剂室依法规范生产藏药
近年来,迪庆州藏医院制剂室积极开发新药,加强制剂安全生产,年生产藏药160多个品种,为州藏医院和本地其他藏医诊所、门诊提供临床常用药,推进了迪庆藏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州藏医院制剂室始建于1987年,由藏医院创始人向·初称江初主持建设和生产,并成功研制生产七十味珍珠丸、二十五味珍珠丸等56种名贵藏药,开启了迪庆藏医药制剂的先河。1998年,州藏医院制剂室获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在生产制剂的道路上有了“通行证”。2005年,州藏医院制剂室生产的制剂获得了82个藏药院内制剂批准文号,2016年获得34个医疗机构制剂批文。
2009年,在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州藏医院搬迁至香格里拉市城区南郊白塔片区,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发展藏药有了更好的条件。州藏院制剂室传承传统药物生产工艺,大力发展藏药院内制剂,新建制剂车间、仓储硬件设施并全部达到GPP标准,设置配制部、质检部两个部门,加强对药品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运行。制剂室自制制剂占该院全部藏药的95%、占该院总用药量的75%。制剂除满足本院临床使用外,还供应州内藏医诊所的需求。2020年,结合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州藏医院制剂室完成“日纳桑培”等50批次,生产外包、临床专科用药等制剂11批次,完成制定包装材料17个品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州藏院制剂室配制用于预防瘟疫的藏药挂件“防瘟九黑丸”,受到了市民好评。
为发挥藏医药资源优势,保障和促进藏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州藏医院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以立法的形式推进藏医药及原材料保护。通过积极努力,《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于2018年12月28日经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5月16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明确了藏医服务、藏药保护与发展、藏医药教育与科研、藏医药保障与传承等方面内容,为推动我州藏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