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进岗培训的通知
藏藏医药发〔2016〕42号
各地(市)卫生计生委、自治区藏医院、山南市藏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16年7月份自治区卫计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藏卫发﹝2016﹞328号),各地市按照卫计委《通知》要求逐级申报,目前已完成申报工作。经研究,2016年12月中下旬将2016年度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进岗并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按照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藏卫发﹝2016﹞328号)要求,各地市逐级申报的藏医医生。
二、培训基地及培训方式
(一)培训基地(医院)
近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将山南市藏医院认定为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协同医院的通知》(藏卫发〔2016〕370号)。经研究,2016年度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安排在山南市藏医院进岗培训。
(二)培训方式
依据《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进行培训。
三、进岗培训时间
2016年度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共3年。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山南市藏医院研究室(教育科)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
五、其他
学员的培训补助。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安排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培训费1万元,食宿补助2万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医院山南市藏医院研究室(教育科)联系人:嘎穷
联系电话: 13908939958
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5日